司法解释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和教学、科研、医疗无法进行,造成严重损失的,对首要分子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(二)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》
(公通字[2013]25号)
一、对扰乱信访工作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
6.聚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,情节严重,符合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。